繁国土资告字[2013] 4号
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以下7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号 |
地块
位置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起叫
(始)
价 |
保证金 |
出让
条件 |
FT1331 |
孙村镇龙华村 |
23340 |
商服
住宅 |
1.0<容积率<1.65
建筑密度<29%
绿地率:≥30% |
40年
70年 |
拍卖 |
2640 |
2200 |
净地
交付 |
FT1332 |
孙村镇龙华村 |
27091 |
商服
住宅 |
1.0<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8%
绿地率:≥30% |
40年 70年 |
拍卖 |
2780 |
2230 |
净地
交付 |
FT1333 |
孙村镇龙华村 |
28249 |
商服
住宅 |
1.0<容积率<1.6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
40年 70年 |
拍卖 |
3050 |
2320 |
净地
交付 |
FT1334 |
孙村镇镇区 |
20410 |
商服 |
容积率<1.4
建筑密度<48% |
40年 |
拍卖 |
2074 |
2074 |
净地
交付 |
FT1335 |
荻港镇杨湾村 |
482 |
商服 |
容积率<0.3
建筑密度<40% |
40年 |
拍卖 |
19 |
19 |
净地
交付 |
FT1336 |
荻港镇杨湾村 |
1896 |
商服 |
容积率<0.2
建筑密度<15% |
40年 |
拍卖 |
76 |
76 |
净地
交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挂牌地块不另设底价,按照价高者(且高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3日至2013年5月6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3日至2013年5月6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5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3年5月8日9时,地点为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繁阳镇迎春路老邮政局)。上述拍卖地块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7日8时至2013年5月16日15:3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3年5月14日16时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4日16时),在2013年5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二选一)
联系地址: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电话: 0553-7916851
联 系 人: 俞亚周 汪美丽
开户单位: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繁昌县支行 账 号:0200120180240040015
开户单位:繁昌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 号:34001676108053004210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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