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国土告字[2013]13号
经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2013年40号等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拍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13-40 |
新发镇集镇 |
14070 |
拍卖 |
商住用地 |
≤1.7 |
≤40% |
≥15% |
40/70 |
950 |
285 |
2012-215 |
飞鲤镇王村 |
867 |
拍卖 |
住宅用地 |
≤1.5 |
≤38% |
≥25% |
70 |
12 |
4 |
2013-40号地块,商住用地比例分别为:住宅用地大于或等于54%,商服用地小于或等于46%。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土地出让拍卖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出让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9月9日16时。
经审查,在2013年9月9日17 时前确认拍卖竞买资格。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3年9月10日10时。
地 点: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竞得2013-40号地块后,必须按照项目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初步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4个月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三)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3年9月11日-2013年9月23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13年9月18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招投标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系方式:姚女士 130655674666 0556-5527733
王召顺 0563-7022706 15357535812
赵大伟 0563-7022937 15357555788
开户单位: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13170880090264116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安徽郎溪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201200000000057051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郎溪县招投标中心
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