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土资告字[2012]15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编号为庆国土出字[2012]49号、50号、51号、52号、53号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叫(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开竣工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庆国土出字[2012]
49号 |
DB-19地块:东自一号路、南迄一号路、西至二石河、
北抵二石河 |
109406.38(164.1096亩) |
居住 |
70年 |
1.0-1.1 |
≤30% |
≥35% |
9551.2(58.2万元/亩) |
4776 |
960 |
庆国土出字[2012]
50号 |
DB-21地块:东自三石路、南迄四号路、西至一号路、
北抵二号路 |
70460.85(105.6913亩) |
≤40% |
6707.87(63.47 万元/亩) |
3354 |
670 |
庆国土出字[2012]
51号 |
DB-34地块:东自DB-35地块、南迄环一路、西至区间路、北抵一号路 |
69121.97(103.683亩) |
≤35% |
6580.41(63.47 万元/亩) |
3290 |
660 |
庆国土出字[2012]
52号 |
DB-36地块:东自三号路、南迄环一路、西至DB-35地块、北抵四号路 |
110509.16(165.7637亩) |
1.0-1.5 |
11161.43(63.47 万元/亩) |
5581 |
1200 |
庆国土出字[2012]
53号 |
DB-33地块:东自区间路、南迄环一路、西至小学、
北抵一号路 |
24120.17(36.1803亩) |
教育 |
50年 |
≤0.8 |
≤19% |
2296.24(63.47万元/亩) |
1148 |
230 |
注:具体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关于北部新城DB-19、DB-21、DB-33、DB-34、DB-36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业)[2012]43号、44号、45号、46号、47号)要求的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8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8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10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0月9日10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行。
该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单宗地块报名参加竞买者不足两人,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报名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2年10月9日10时至2012年10月18日10时;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交地时间
地块出让成交后三个月内,由宜秀区政府负责按出让合同约定将地块交付受让人。
2、开竣工保证金由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同时交纳。开工时返还40%,工程封顶时再返还40%,余款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上述开竣工保证金交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3、该五幅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异地选址在北部新城永林小区建设,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单位组织建设。
4、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或所属公司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并拥有同类项目开发经验,竞买人须出具相应的证书、资料和文书。
(2)竞买人须承诺按北部新城东北片控制性规划设计要求,同步建设配套公共设施,并在申请竞买时与北部新城签订协议并交纳保证金。
(3)竞买人须按规定配建保障房,其建筑风格、形式、色调须与北部新城保持一致,并在申请竞买时签订协议。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7、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和要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8、联系方式
齐建志 0556-5328584 姚 康0556-5866046
张 晶 0556-5866046 韩 玥0556-5191681
9、银行账户
(1)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2)开竣工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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