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土资告字[2012]16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编号为庆国土出字[2012]5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叫(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开竣工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庆国土出字[2012]
54号 |
东至经七路、南至集贤北路、西至稼先大道、北至纬八路 |
88995.66(133.4935亩) |
商业金融业用地,兼容居住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3.5 |
≤28% |
≥35% |
9164(68.7万元/亩) |
4582 |
3200 |
注:具体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关于北部新城起步区T-B-33、T-B-35地块(西部部分)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业)[2011]88号)、《关于同意调整北部新城T-B-33、35地块配套高标准酒店建设规模的函》(庆规[2012]92号)要求的为准。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的要求“要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因此,庆国土出字[2012]54号地块(居住地块)容积率必须大于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10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0月10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0月11日10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该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两人,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挂牌报名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9日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10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2年10月11日10时至2012年10月22日10时;
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交地时间
地块出让成交后三个月内,由宜秀区政府负责按出让合同约定将地块交付受让人。
2、开竣工保证金
开竣工保证金3200万元(其中五星级酒店地块3000万元、居住地块200万元)须与竞买保证金时同时交纳。五星级酒店地块开竣工保证金返还按照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拟定的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监管协议(协议见出让文件)。居住地块开竣工保证金开工时返还40%,工程封顶时再返还40%,余款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上述开竣工保证金交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3、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求
竞得人须在庆国土出字[2012]54号地块内配建144套廉租房,套型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配建202套公租房,套型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12120平方米。
配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单位组织建设,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协议(协议见出让文件)且保障房须先行开工建设,确定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和建设标准等建设条件,建成后由政府以2000元/平方米(不含国家政策性补助)回购,交市房产局管理。
4、竞买人资格要求
(1)地块内配建的五星级酒店占地面积不低于3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且酒店先期开工建设。
(2)竞买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5日内提交与酒店管理公司签订的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协议,并承诺在酒店开业后5年内不得变更酒店管理公司及酒店名称。若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不能提供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协议的,由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竞买保证金50%的罚款。
(3)酒店管理公司应具备以下资格:属上市公司,在国内全权委托管理的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并授牌的五星级酒店不少于10家,曾获得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国资委评选的全国质量工作先进(含标兵)单位,近三年在中国酒店“金枕头”奖评中获得“中国最受欢迎本土酒店品牌”奖。
(4)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承诺同意五星级酒店项目建设监管协议,酒店应先期开工建设。
5、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6、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7、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和要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8、联系方式
齐建志 0556-5328584 姚 康0556-5866046
张 晶 0556-5866046 韩 玥0556-5191681
9、银行账户
(1)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2)开竣工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