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国土出告字[2013]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C-2013-12-1 |
C-2013-12-2 |
宗地位置 |
太阳乡金竹坪村洪家畈组,东太路南北两侧 |
太阳乡集镇,双河村下东河组,茂源市场通道南侧 |
宗地面积(m2) |
6393.12 |
805.31 |
容积率 |
≥1.0 |
≤1.5 |
建筑密度 |
≥40% |
------ |
绿地率 |
≤15% |
------ |
投资强度 |
≥100万元/亩 |
------ |
批准项目 |
生态有机茶加工基地建设 |
------- |
规划用途 |
工业 |
商业设施、居住 |
土地出让年限 |
50年 |
商业设施40年、居住70年 |
起始价
(万元) |
93.98 |
42.30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50 |
30 |
加价幅度不低于(万元) |
5 |
5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但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
三、出让方式:
我局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无人取得对应地块竞买资格的,该地块出让终止),采取挂牌出让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13年6月25日17:30时,若在此期间内,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仍超过2人(含2人)的,也将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届时由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四、竞买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28日至2013年6月17日到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若转为挂牌出让截止时间顺延至2013年6月25日);
3、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7日17:30时(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若转为挂牌出让,截止时间顺延至2013年6月25日17:30时。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公开挂牌时间:2013年6月18日至2013年6月27日
(地点:霍山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
挂牌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13年6月25日17:3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6月27日17:30
六、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段北侧(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0564-5038796、5038096 、5038797
联 系 人:钱先生 张先生
开 户 名: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协议出让过渡户
开 户 行1:中国农业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345001040005177 或
户 名: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2:中国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179703827119
开 户 行3:中国建设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34001747308053005759
开 户 行4 中国工商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1314055009026417036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