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国土告字[2013]17号
经宿松县人民政府批准,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13-26 |
宗地面积 |
746.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宿松县佐坝乡碧岭村徐洪公路西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1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1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0万元 |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及通讯,宗地红线内有加油设施 |
起始价 |
22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加油站)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前期购置土地但尚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此次竞买活动。
(二)参加本次加油站土地拍卖(挂牌)的竞买人,应按照宿松县发布的“十二五”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事先到宿松县商务局办理预核准手续,并取得预核准通知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1日至2013年5月30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5月11日至2013年5月30日,到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5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5月31日15时在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报名参拍者不足2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上述地块挂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1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1日16时(以实际到帐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6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8时至2013年6月13日16时。挂牌地点: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宿松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四)竞得人拟成立新公司投资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宿松县孚玉镇人民路184号
联系电话:0556-7817305
联 系 人:戴继平
开户单位:宿松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宿松支行
账 号:176713900033
宿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