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土资告字[2013]03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JZZB-GT-
2013-04 |
果子园乡吴湾村 |
地块面积3109
出让面积
|
商业 |
≤1.8 |
≤35% |
≥20% |
40 |
拍卖 |
7万元/间 |
0.2万元/间 |
4万元/间 |
以上地块为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申请条件为:具有金寨县果子园乡户籍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每个竞买人最多只能申请3间房基。
三、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5日8时至2013年5月8日17时,到金寨县果子园乡政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金寨县监察局、国土局、招投标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于2013年5月10日14时之前确认竞买人资格。
五、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金寨县果子园乡政府四楼会议室。拍卖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14时30分开始。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如不成交,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注意事项
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并按土地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然后交付土地。土地竞得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
2、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县发改委的项目建设及所在地乡政府有关要求进行建设。
3、契税等相关税收及其他费用有竞得人负责缴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果子园乡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 贾均发 陈之清
联系电话:7643001 13516483773 18956413098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WWW.jzgtj.gov.cn)金寨县招投标网(WWW.ahjzztb.gov.cn)
收款单位: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缴款方式:由竞买人本人以转账方式缴款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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