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国土告字[2013]第5号
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分别位于怀宁县新县城A区、E区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 划 指 标 要 求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m |
2013-5-1 |
宗地位于新县城E1区 东至E1农民安置区和商住用地,南临商住用地,西靠经二路,北至纬八路 |
1315.75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20%) |
商住 |
1.0<X≤3.0 |
≤60% |
/ |
/ |
395.0 |
商业40
住宅70 |
2013-5-2 |
宗地位于新县城E1区 东至经一路,南临纬七路,西靠E1农民安置区和商住用地,北至E1农民安置区和商住用地 |
1920.18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20%) |
商住 |
1.0<X≤3.0 |
≤60% |
/ |
/ |
560.0 |
商业40
住宅70 |
2013-5-3 |
宗地位于新县城A10区 东至经二路,南临小区道路及农民安置区,西靠小区道路,北至黄梅路 |
6505.71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25%) |
商住 |
1.0<X≤3.0 |
≤50% |
≥25% |
/ |
1920.0 |
商业40
住宅7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8日至2013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怀宁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到现场实地踏勘,并交纳竞买保证金,1号地块:贰佰万元整(¥200.0万元),2号地块: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万元),3号地块:壹仟万元整(¥1000.0万元),。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16时。
特别说明: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3月28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3月29日10:00在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办。
六、竞买保证金及土地总价款缴纳指定银行和账号
开户单位: 怀宁县财政局
①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怀宁支行
帐 号: 1692501021000074783
②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县支行
账 号 : 100336139170010001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安徽鸿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56-4621625 13965822038 5185039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三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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