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土资告字〔2013〕01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3]1、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准入产业类型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亩均
税收(万元/亩)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
容
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
庆国土出字〔2013〕1号 |
位于西部新城,东自集贤北路,西至石化铁路专用线,南迄丁香路,北抵铁路线 |
31708.52 |
仓储用地 |
工业仓储物流 |
1.0-1.5 |
≥30% |
≤15% |
50 |
>150 |
20 |
1158 |
579 |
58 |
2 |
庆国土出字〔2013〕2号 |
位于大观区海口镇安原村,东、南、西至安原村集体土地,北至安九公路 |
3058.03 |
批发零售用地 |
成品油经营 |
0.19 |
≤18.9% |
≥32% |
40 |
/ |
/ |
278 |
139 |
14 |
二、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3月2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5日前,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5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3年 3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挂牌时间:自2013年2月25日8:30时起至2013年3月7日11时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庆国土出字〔2013〕1号地块竞得人须在2013年4月30日前依法办理完工业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价、企业登记等有关批准手续(非特殊原因未能在该时限内办理完成,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才能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4、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大观分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察看。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出让地块挂牌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涂婷婷 0556-5328584 刘群 0556-5532160
韩 玥 0556-5191681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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