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国土告字[2013]1号
经无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 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2012-34 |
鹤毛乡鹤毛社区 |
5250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6 |
≤35% |
≥30% |
390 |
300 |
10 |
2013-1 |
无城镇檀树社区,原电线厂 |
8111 |
净地 |
商业用地(可兼容商务办公) |
≤2.5 |
≤55% |
|
900 |
900 |
10 |
2013-2 |
陡沟镇陡沟社区,原供销社食品厂 |
1085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3.0 |
≤69% |
|
120 |
100 |
5 |
一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2013-1号地块申请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注册资金达1.5亿元以上的商贸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5日,到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2月5日,到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无为县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节假日不休息。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8时至2013年2月6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2013-1号地块不得建设任何形式的住宅和小型商业门面用房;所有物业受让人必须100%自持,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变相转让;
(五)社区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与配套设施按照相关规范和相关部门要求建设。
(六)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县无城二坝路县国土局对面三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谢 勇、胡家银:0553-2316268、6616735
开户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建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无为县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中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2006023018010000755
无为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