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国土拍告字[2013]第01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弋江区205国道以西牌坊村以南地块 (130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1301 |
东至205国道,西至火龙岗镇牌坊村,南至火龙岗镇牌坊村,北至火龙岗镇牌坊村 |
7081 |
加油站用地 |
0.17 |
10.4% |
40 |
540 |
110 |
|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9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9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月29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3年1月30日8:00至2013年2月18日17:00;在挂牌期间,至2013年2月16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3年2月16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1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8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30万元转作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后,全额退还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八、其他事项
1、竞买人须按行业规定自行负责办理成品油经营销售等相关审批手续。
2、该地块上已建成的建筑物和所有设备的处置由竞得人与原所有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的相关费用。
3、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4、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6、竞得人须邀请三家以上设计单位(其中市外不少于两家,境内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甲级资质,境外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水平),提交三个以上符合规划条件且设计构思和风格不同的设计方案。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92162
联系人:张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