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土资告字〔2012〕19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2]64、65、66、6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1 |
庆国土出字(2012) 64号 |
位于市化学工业园凤凰片区,东至茅清路、南至FB-A-13-Ⅲ、西至FB-A-13-Ⅱ地块、北至皇冠路 |
103739.35平方米(155.61亩) |
商服 |
1-2.2 |
<35% |
<25% |
40 |
8025 |
4023 |
403 |
2 |
庆国土出字(2012) 65号 |
市化学工业园凤凰片区,东至FB-A-13-Ⅰ地块、南至FB-A-13-IV地块、西至经一路、北至皇冠路 |
94065.09(141.10亩) |
7718 |
3859 |
386 |
3 |
庆国土出字(2012) 66号 |
位于市化学工业园凤凰片区,东至茅清路、南至勇进路、西至FB-A-13-Ⅳ地块、北至FB-A-13-I地块 |
62230.77平方米(93亩) |
4796 |
2398 |
240 |
4 |
庆国土出字(2012) 67号 |
市化学工业园凤凰片区,东至FB-A-13-Ⅲ地块、南至勇进路、西至经一路、北至FB-A-13-Ⅱ地块 |
63464.09平方米(95.20亩) |
4910 |
2455 |
246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挂牌 )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23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23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3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10月2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10月25日9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办。
七、特别提示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如报名参拍者不足两人时,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报名和竞买保证金、开竣工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5日 11 时止(以实际到账为准)。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1月5日16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2年10月23日至2012年11月7日11时止,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地块开竣工保证金须与竞买保证金同时交纳。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建志 0556-5328584 李若冰 0556-5866032
鲁阳戈 0556-5866032 韩 玥 0556-5191681
十、保证金银行帐户
(1)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2)开竣工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