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字(2012)4号
经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
参考价
(万元) |
出让方式 |
供地
条件 |
开、竣工
时间要求 |
铜土储字(2012)
14号地块 |
铜官大道以东,义安大道以北 |
规划用地面积27563.9㎡土地出让面积21882.1㎡ |
商业、居住、办公用地;商业办公40年,住宅70年 |
容积率
≤3.5 |
7000 |
9900 |
拍卖 |
净地 |
开工时间:2012年10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10月30日前 |
铜土储字(2012)
15号地块 |
井湖路以东,长江西路以北,天井湖公园西南侧 |
规划用地面积20578.4㎡土地出让面积20578.4㎡ |
商业、旅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地块三≤1.40;地块四≤0.51 |
7000 |
7000 |
拍卖 |
净地 |
开工时间:2012年6月30日前;竣工时间:2014年6月30日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尚欠安徽省铜陵市政府土地出让金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供地条件为净地:(1)已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四、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5月7日到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购买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法定假日照常休息)。申请截止日为2012年5月7日下午4点之前,申请人须在申请截止日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拍卖会拟定于2012年5月8日上午9点在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举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铜土储字(2012)14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宗地建成后,政府回购住宅房118户,建筑面积10830平方米,回购商业网点建筑面积4418.36平方米(一层2364.72平方米,二层2053.64平方米),回购配套公建1220平方米,回购价格为2550元/平方米;3、该宗地竞买人必须引进世界500强或国内大型商业50强企业入驻,商业经营面积不小于30000平方米,宗地建成后,土地受让方需自持20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其中超市17200平方米,影城2800平方米,竞买资格由市招商局审查;4、土地受让方须无偿提供200个地下停车位供超市无偿使用20年,产权归土地受让方所有;5、土地受让方同步配建规划B、C地块绿地和南侧宽7米,长约280米道路;6、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其中汽运公司部分由市交通局负责按期交付土地。
(二)铜土储字(2012)15号地块:1、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应在建设前同步完成;2、该地块竞买资格由市招商局审查;3、该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由铜官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其中地块三原劳动局技校地块由市人社局负责按期交付土地。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8号(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电话:0562-2813994 2838710
联 系 人:陈波 叶伟伟 钱颖
安徽省铜陵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