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土资告【20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地块
编号 |
地块位置 |
净用地面积(不含道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起价(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六 出2012-46号地块 |
火车站东南、货场路以北 |
31270 |
仓储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0.8 |
10%--20% |
1076 |
50或其倍数 |
500 |
六 出2012-47号地块 |
六出2012-46号地块以东、货场路以北 |
31211 |
仓储 |
50 |
不小于40% |
不小于0.8 |
10%--20% |
1073 |
50或其倍数 |
500 |
详细规划指标依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28日至2012年7月9日工作时间内到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获取;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9日12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28日至7月9日工作时间内(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登陆六安市招投标网( www.l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手续。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12年6月28日至7月10日上午10时的工作时间内。
拍卖出让时间:2012年7月10日上午10时30分。
公开出让地点: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八、土地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项目立项、建设规划、环境评估、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后,并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费用后,再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九、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由竞买人汇入我局指定的银行帐户:
(一)、竞买保证金帐户
①收款人:六安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
开户行:中国银行人民路支行
帐 号:498579393458092001
②收款人:六安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
开户行:工商银行佛子岭路支行
帐 号:1314099929300102812
③收款人:六安市财政局综合计划科
开户行:建行六安滨河支行
帐 号:34001744208059288888
④收款人: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帐 号:1760101021000486458
(二)、开、竣工保证金帐户
收款人: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帐 号:347280000018010064887
咨询电话:
0564-3378811(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0564-3378186(六安市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刘万兵 沈 立
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六安市招投标中心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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