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土资告【20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六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净用地面积(不含道路)(m2)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保证金(万元)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六出2013-19号地块
|
六安开发区312国道以南、杭淠干渠以东 |
139515.78 |
商业(市场用地) |
40年 |
不大于45% |
不大于1.5 |
不小于15% |
8200 |
50万元或其倍数 |
4100 |
410 |
六出2013-20号地块 |
开发区前进路以北、正阳路以西 |
3304.6 |
商业(加油站用地) |
40年 |
不大于20% |
不大于0.3 |
不小于15% |
750 |
20万元或其倍数 |
450 |
38 |
六出2013-21号地块
|
开发区寿春路以北、安丰路以西 |
3333 |
商业(加油站用地) |
40年 |
不大于20% |
不大于0.3 |
不小于15% |
800 |
20万元或其倍数 |
480 |
40 |
详细规划指标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27日工作时间内到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
四、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站式收费(不含人防费),具体收费标准为:非住宅按建筑面积90元/平方米收取。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
竞买人须于公开出让现场会60分钟前凭银行交款凭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到六安招投标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同一号牌的竞买人进场不超过3人。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开竣工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27日工作时间内(即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登陆六安市招投标网(www.la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六安市招投标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手续。
七、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3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
八、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4月18日至4月28日上午10时的工作时间内。
拍卖出让时间:2013年4月28日上午10时30分。
公开出让地点:六安市政务中心招投标中心。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均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十、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保证金由竞买人汇入我局指定的银行账户: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①户名: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六安人民路支行
账号:188705790685
②户名: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建设银行六安滨河支行
账号:34001744208050570818
③户名: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六安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1314099929300089783
(二)、开、竣工保证金账户
户名:六安市财政局
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347280000018010000880
咨询电话:
0564-3378811(六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0564-3378186(六安市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刘万兵 沈 立
发布媒体: www.lagt.gov.cn(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ztb.gov.cn (六安市招投标网)
www.lascw.net (六安土地市场网)
六安市国土资源局
六安市招投标中心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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