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土资告字〔2012〕14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庆国土出字[2012]4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开竣工及项目保证金(万元) |
1 |
庆国土出字(2012)45 号 |
位于人民路(龙山路至宜城路)、宜城路地下 |
70200
(105.30亩) |
人防工程及地下商业用地 |
人民路段:建设地下1至2层,建筑面积≤32100㎡;宜城路段建设地下1层,建筑面积≤40000㎡ |
40 |
2970 |
1500 |
3150(其中项目保证金3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8日至2012年9月28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8日(工作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及项目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上午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及项目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9月2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截止时间2012年9月29日10时,挂牌地点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特别说明
1、根据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暨人民路综合整治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2012]42号)要求,该项建设工程包括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设施建设及人民路沿街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均由竞得人投资建设。为此,竞得人必须按照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建设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工程投资建设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具体以市人防办《关于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工程(商业街)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准入条件的函》(庆人防[2012]72号)、市建委《关于人民路道路整治工程相关要求的说明》(建重发[2012]286号)为准。
2、地上地下管网的恢复工程由竞得人负责,如进行改造超出恢
复管网的资金由政府负责,另项目保证金按工程进度和市建委规定分期返还。
3、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暨人民路综合整项
目工程建成后,市政府将对沿街立面工程按总投资一半给予补助。
4、该项目中的人民路、宜城路地下人防结合商业街工程建成后,除详规确定的商业部分(含停车库)外,政府核定的公共设施无偿移交至市人防办;商业部分在战时和紧急情况下,政府依法征用。
5、鉴于该宗地出让涉及地下人防和人民路沿街立面综合整治工程,其竞买资格由市政府牵头,市国土局、人防办、建委、招标局和迎江区政府参加会审确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齐建志 0556-5328584
韩 玥 0556-5191681
十、竞买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