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土资告字[2012]19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JZZB-GT-
2012-042 |
南溪镇中粮路西测 |
4082 |
住宅 |
1.8≤2.2 |
≤30% |
≥25% |
70年 |
挂牌 |
788.942 |
2 |
180 |
JZZB-GT-
2012-043 |
天堂寨镇前畈村 |
19389 |
商业
住宅
|
≤2.5 |
≤36% |
≥3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挂牌 |
940 |
10 |
800 |
以上地块均为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JZZB-GT-2012-042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JZZB-GT-2012-043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申请。申请人均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目前仍然拖欠我县土地出让金或已竞得土地未按时开竣工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
三、竞买人报名时除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等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
JZZB-GT-2012-042、043地块的竞买人,可于2012年9月5日8时至2012年10月10日17时,到金寨县招投标中心(县城新区纬九路新房管局六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17时)。
以上地块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金寨县国土局、招投标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于2012年10月10日17时30分之前确认竞买人资格。
五、以上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均在金寨县招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室。挂牌时间分别为:JZZB-GT-2012-042地块挂牌时间2012年9月25日8时至2012年10月12日15:30时;JZZB-GT-2012-043地块挂牌时间2012年9月25日8时至2012年10月12日16时。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地块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土地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八、其他事项
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当场与出让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并按土地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然后交付土地。JZZB-GT-2012-042地块竞得人在土地竞得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JZZB-GT-2012-043地块竞得人在土地竞得后必须在金寨县内注册公司,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二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
2、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部门设计条件及所在地镇政府要求进行建设。其中JZZB-GT-2012-043地块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天堂寨镇旅游规划和天堂寨镇政府对该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该地块竞得人必须在沿河路无偿返还9间404.33平方米经营门面房;在住宅区内无偿返还1126.11平方米住宅房。该地块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道及绿化、环卫等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承担建设,并适当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3、契税等相关税收及费用有竞得人负责缴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易成禄 杨正胜
联系电话:7350765 7356810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WWW.jzgtj.gov.cn)
金寨县招投标网(WWW.ahjzztb.gov.cn)
收款单位: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金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缴款方式:由竞买人本人通过转账方式交款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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