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土资告字[2012]26号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东至县2010年第3批次泥溪镇被置换1、2号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等
地块名 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用 途 |
土 地
面 积 |
出让年 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起始价 |
保证金 |
东至县2010年第3批次泥溪镇被置换1号地块 |
泥溪镇稳东新区 |
居住兼容商业、服务用地 |
16821.87
㎡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1.8以下
|
30%
以下 |
30%
以上 |
1042 |
210 |
东至县2010年第3批次泥溪镇被置换2号地块 |
泥溪镇稳东新区 |
居住兼容商业、服务用地 |
19060.07
㎡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1.8以下
|
30%
以下 |
30%
以上 |
1128 |
226 |
本次拍卖出让1、2号地块均以现状土地条件为准,其它规划要求1号地块按“东住建[2011]249号”、2号地块按“东住建[2011]250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20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20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16时。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9月21日16时,在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电话:0566-7028619 联系人:钱先生 张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帐号:20334172100100100000222492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九月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