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国土资告字[2012]7号
经繁昌县人民政府批准,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以下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编号 |
地块
位置 |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起叫
(始)
价 |
保证金 |
出让
条件 |
FT1266 |
纬二路与经八路交叉口东北角 |
8460 |
商服 |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5% |
40年 |
拍卖 |
2230 |
2100 |
净地
交付 |
FT1267 |
峨山镇
凤形村 |
地块总面积32893㎡(其中:地块一31713㎡,地块二1180㎡) |
商服
住宅 |
容积率1.0<R<2.1
建筑密度<23%
绿地率≥35% |
40年
70年 |
拍卖 |
3900 |
2570 |
净地
交付 |
FT1268 |
峨山镇
童坝村 |
33036 |
商服 |
容积率<0.61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40% |
40年 |
拍卖 |
1220 |
1220 |
净地
交付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出让,拍卖地块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且高于底价)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11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11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2年9月13日9时整,地点为繁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楼拍卖大厅(繁阳镇迎春路老邮政局)。上述地块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8时至2012年9月21日15:3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2年9月19日16时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16时)。在2012年9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成交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竞买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申请方式。
(三)成交款支付方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照出让文件确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
(四)上述地块若转为挂牌出让,不另设底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繁阳镇峨溪北路657号
联系电话: 0553-7916851
联 系 人:俞亚周 汪美丽
开户单位:繁昌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繁昌县支行
账 号:0200120180240040015
繁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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