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土资告字[2012]24号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东至县东流镇被置换2-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
地
编
号 |
宗地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
制规模 |
1 |
东流镇被置换2-3地块 |
东流镇泉东路南侧 |
7023 |
居住兼容商业 |
商业40
住宅70 |
760 |
160 |
1.85以下(含1.85) |
50%以下(含50%) |
12900㎡
以下 |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以净地交付土地条件为准,其它规划相关要求按该地块规划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9月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17日至2012年9月5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5日16时。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9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9月6日16时在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七、联系电话:0566-7028619 联系人:钱先生 张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帐号:20334172100100000222492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