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土资告字[2012]16号
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JZZB-GT-
2012-030 |
张冲乡张冲村 |
772 |
商业
(金融) |
≤2.0 |
40% |
≥25% |
40 |
挂牌 |
22 |
1 |
17 |
JZZB-GT-
2012-039 |
县经济开发区 |
52000 |
工业 |
1.02 |
47% |
12% |
50 |
挂牌 |
546 |
5 |
164 |
JZZB-GT-
2012-040 |
县经济开发区 |
18549 |
工业 |
≥1.0 |
53.76% |
≤15% |
50 |
挂牌 |
195 |
2 |
59 |
以上地块均为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人报名时除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等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
以上地块的竞买人,可于2012年8月3日8时至2012年8月31日16时,到金寨县招投标中心(县城新区纬九路新房管局六楼)提交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16时。
以上地块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金寨县国土局、招投标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于2012年8月31日17时之前确认竞买人资格。
五、以上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均在金寨县招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室。挂牌时间为:JZZB-GT-2012-030、039、040号地块分别为2012年8月24日8时至9月3日15时30分、15时40分、15时50分。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地块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土地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
八、其他事项
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成交确认书确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然后交付土地。土地竞得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一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
2、竞得人必须遵守经济开发区或当地乡(镇)政府有关规定。工业用地严格按照皖国土资[2012]92号文件《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工业用地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6%,亩均年税收不少于10万元。
3、契税等其它部门征收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易成禄 杨正胜
联系电话:7350765 7356810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网(WWW.jzgtj.gov.cn)
金寨县招投标网(WWW.ahjzztb.gov.cn)
收款单位: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金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