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国土资告字[2012]23号
经东至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东至县原县农机二厂和县城城南金字牌农贸市场两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规模 |
1 |
原县农机二厂 |
县城大渡口东路南侧与东流大道东侧交叉处 |
45038.66 |
住宅兼
容商业 |
住宅70
商业40 |
3000 |
600 |
2.0以下(含2.0) |
28%
以下 |
30%
以上 |
90000㎡以下(未含地下空间建筑面积) |
2 |
县城城南金字牌农贸市场 |
县城城南
新区 |
23387.2 |
农贸市场兼容零售商业 |
40 |
3000 |
600 |
1.65以下(含1.65) |
50%
以下 |
不小于10% |
38500㎡以下 |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以净地条件为准,1号地块规划按东住建[2012]191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2号地块规划按东住建[2012]176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2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购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21日(法定工作日)到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进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16时。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8月2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8月22日16时在东至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七、其它事项:1号地块内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33375平方米和公建配套设施1500平方米,由本地块竟得者出资建设。具体要求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八、联系电话:0566-7028619 联系人:钱先生 张先生
开户单位:东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至县支行
帐号:20334172100100000222492
东至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