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11号令规定,经怀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怀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高河中心粮站位于新县城政和路的部分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M2) |
土 地
用 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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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备 注 |
怀宁县新县城政和路 |
约4240.9 |
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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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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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拍卖文件 |
60 |
160 |
设保留底价 |
其它情况:见拍卖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9月28日前到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或怀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购取)。申请人应于2007年9月12日至2007年9月28日,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安庆市集贤南路64号五楼)提交书面申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28日17:00时(以到帐为准)。注:不接受其他竞买申请方式。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们将于2007年9月28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9月29日10:00 时在怀宁县国土局六楼会议室举办。现场踏勘时间:自2007年9月22日至2007年9月24日止。
六、联系电话:0556- 5527733 3177283 4620012 13955674666
工商监督电话:0556-5288817 4636261
怀宁县国土资源局
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2007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