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国土拍告字[2012]第09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弋江区东至九华南路,西至经二路,南至四联安置小区,北至纬十二路地块(1209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1209 |
东至九华南路,西至经二路,南至四联安置小区,北至纬十二路 |
77433 |
医疗及其配套设施 |
2.10 |
29.9% |
50 |
2640 |
530 |
|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倍数。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7日至2012年5月16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4月27日至2012年5月16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5月16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2年5月17日8:00时至2012年5月30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2年5月 28日16:00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2年5月28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36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建设,36个月内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三)付款方式:该地块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53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42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11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4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7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及整个项目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
八、其他事项
1、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13955674666、0556-5527733、0553-2963073、5992162
联系人:姚女士、章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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