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土资告字[2012]7号
经安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安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编号为庆国土出字[2012]28号、29号、30号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叫(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开竣工
保证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庆国土出字[2012]
28号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兴宜路 |
48913.34(73.37亩) |
居住 |
70年 |
≤2.2 |
≤28% |
≥35% |
5512.6(75.13万元/亩) |
2800 |
550 |
庆国土出字[2012]
29号 |
东至经九路、南至学院路、西至龙城路、北至龙城路 |
98699.62(148.0494亩) |
10402.9(70.27 万元/亩) |
5200 |
1000 |
庆国土出字[2012]
30号 |
东至环二路、南至206国道、西至北部新城地块、北至北部新城地块 |
26594.55(39.8918亩) |
商业金融 |
40年 |
≤2.0 |
≤35% |
≥20% |
3406.7(85.4万元/亩) |
1700 |
340 |
注:庆国土出字[2012]28号、29号、30号地块具体规划条件分别以市规划局《关于T-A-42、T-A-43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业)[2011]68号)、《关于北部新城起步区T-A-01、02、03、09、10、11、12、13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业)[2011]83号)和《关于北部新城西片XP-3-06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庆规(业)[2011]82号)要求的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挂牌)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5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15日,到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5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5月16日10时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举行。
该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至报名截止日,若单幅地块报名参拍者不足两人,出让方式由拍卖改为挂牌。
挂牌报名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11时(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竣工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2年5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2年5月16日10时至2012年5月25日10时;挂牌地点: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龙山路210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交地时间
地块出让成交后三个月内,由宜秀区政府负责按出让合同约定将地块交付受让人。
2、开竣工保证金由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同时交纳。开工时返还开竣工保证金20%,工程封顶时再返还开竣工保证金30%,余款在工程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上述开竣工保证金交至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指定账户,不计息。
3、庆国土出字[2012]28号地块须配建66套廉租房,套型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配建90套公租房,套型面积4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庆国土出字[2012]29号地块须配建118套廉租房,套型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5900平方米;配建164套公租房,套型面积40平方米,建筑面积6560平方米。
配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单位组织建设,建成后由政府回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可享受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支持,项目建设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需报市房产局批准备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同时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协议(协议详见出让文件)。
4、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6、本次出让的详细情况和要求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7、联系方式
齐建志 0556-5328584 姚 康0556-5866046
张 晶 0556-5866046 韩 玥0556-5191681
8、银行账户
(1)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财政专项资金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扬子江支行
账 号:169,030,102,100,033,7399
(2)开竣工保证金
开户单位: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169,070,102,100,009,9188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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