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国土资告字[2012]8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JZZB-GT-
2012-013 |
天堂寨镇前畈村 |
1087.2
(分4宗
271.8㎡/宗) |
商业 |
≤1.8 |
≤40% |
≥30% |
40 |
拍卖 |
60万元/宗 |
2 |
20万元/宗 |
以上地块均为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人报名时除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等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资信证明。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2年5月3日8时至2012年5月23日17时,到天堂寨国土资源中心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金寨县国土局、招投标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将于2012年5月24日15时之前确认竞买人资格。
五、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天堂寨镇天泰度假村。拍卖时间为:2012年5月24日15时3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其它事项
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按成交确认书确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然后交付土地。土地竞得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年内完成全部建设工程。
2、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部门设计条件及所在地镇政府要求进行建设。
3、契税等其它部门征收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堂寨国土资源中心所
联 系 人:纪光全
联系电话:7526288
查阅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网(WWW.jzgtj.gov.cn)
金寨县招投标网(WWW.ahjzztb.gov.cn)
收款单位: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金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