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国土出告字[2012]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位于县经济开发区等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单位:年/平方米/万元
宗 地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面 积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规划
用途 |
批准项目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C-2012-10-01 |
霍山经济开发区内,外环路以南、经一路以东 黑石渡镇柳树店路以北,白莲路以东 佛子岭镇迎驾大道南侧桥头,佛庙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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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24.40 |
≥1.0 ≤5.0
|
≥40% |
≤15% |
工业 商业金融业、居住 |
电器灯饰生产项目 竹维粉生产项目 |
工业50年, 商业金融业40年, 居住70年
|
443.08 |
200 |
20 |
C-2012-10-02 |
10024.00 |
148.18 |
70 |
10 |
C-2012-10-03
|
510.00 |
34.38 |
20 |
2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竞买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但在报名截止时拖欠县政府土地出让金、滞纳金的企业或个人不允许报名参加。 三、出让方式 我局将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本次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于2012年6月26日前告知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应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竞买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2、申请人可于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25日到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3、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17:30时(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地点 拍卖出让:另行通知; 挂牌出让:2012年6月26日至2012年7月5日;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西段北侧(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0564-5038796、5038797 、5038096 联 系 人:钱先生 储先生 户 名: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1 中国工商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1314055009026417036 开 户 行2:中国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179703827119 开 户 行3:中国建设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34001747308053005759 或 开 户 名:霍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协议出让过渡户 开 户 行4:中国农业银行霍山支行 账 号:345001040005177 霍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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