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国土资告字[2012]第5号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
编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2012-10 |
县经济开发区新区D5-1-2地块 |
46955.52 |
商业
住宅 |
≤1.6 |
≤28%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7044 |
10 |
1500 |
2012-11 |
县经济开发区新区D5-1-3地块 |
46782.9 |
商业
住宅 |
≤1.6 |
≤28%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7018 |
10 |
1500 |
2012-13 |
县经济开发区新区D5-2-2地块 |
50966.3 |
商业
住宅 |
≤1.6 |
≤28% |
≥30% |
商业40
住宅70 |
7645 |
10 |
16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按现状交付。
2、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⑴成交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可抵付);⑵余款在成交后一年内付清。
3、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4、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缴清首期价款后三个月内交付。
5、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
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联合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凡有意者请
持有效证件(详见出让文件,竞买者应认真阅读竞买资料)到泾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办理报名手续,缴纳竞买保证
金,领取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⑴出让地块面积以实测为准,地块以总价出让。⑵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
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2
年7月6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2年6月29日10时
现场答疑时间:2012年6月28日10时
公开挂牌时间:2012年6月29日8时至2012年7月8日16时
拍卖(挂牌)、答疑地点:泾县国土资源局
五、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包明友 巢敏 联系电话:0563-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路国土资源局 开户单位: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泾县支行34001756508050528484 农行泾县支行270001040000052
工行泾县支行1317089009024905755 中行泾县支行493404631608091001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20000136413010300000026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营业部20000136413010300000034
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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