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郎国土告字[2018]3号
经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政府批准,郎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郎溪县2017-3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m2) |
出让方式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2017-39 |
建平镇钟桥河路南侧 |
39296 |
拍卖 |
商住 |
≤2.0 |
≤26% |
≥30% |
40/70 |
10610 |
4250 |
2017-39号地块为商住用地,其中,居住用地范围内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不超过计容总建筑面积的2%。
二、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在本县范围内逾期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上述地块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获取土地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为: 2018年2月12日- 2018年3月12日16时(不含春节节假日)。
经审查,在2018年3月12日17 时前确认拍卖竞买资格。
五、拍卖的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8年3月13日10时;地点: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报名截止时,拍卖地块如不具备法定拍卖条件等,将从次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转为挂牌时间:2018年3月14日-2018年3月23日,竞买申请和交纳保证金时间顺延至2018年3月21日16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合同时竞得人必须交足成交价的20%作为签署合同的定金。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余款的50%,必须在合同签署后4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竞得人需执行县住建委《郎溪县2017-39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郎建函〔2018〕45号)文件。同时,竞得人应认真执行我县有关房地产销售现行政策。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镇中港东路与亭子山路交汇处 )
联系方式:吴姗姗 0563-7022169 18656333927
开户单位: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131708800902641167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郎溪支行
账 号:340017562080530052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宣城分行郎溪支行
账 号:18421478527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支行
账 号:261050102100001111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郎溪县支行
账 号:1207200104001166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郎溪县宁芜路支行
账 号:934005010002720022
郎溪县国土资源局 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2月12日
安徽富春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2日